主持行政全面工作。負責審計工作。
主持紀委工作。負責紀檢監察工作,協管審計工作。
負責干部工作、人事工作、工會工作。
負責教學、科研工作和招標采購工作。
負責招生工作、合作辦學工作、體系建設工作、財務管理工作。
負責教學質量監測工作、終身教育工作、創新創業教育工作。
負責學生工作、安全保衛工作、信息化工作、基建后勤工作、共青團工作。